法制讯(米尔卡米力江·麦麦提明)近日,莎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复合型财产犯罪案件。女子阿某利用情感纠葛与隐私威胁,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行为,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罚金6000元。
案情简介:
被告人阿某(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虚构怀孕诈骗案——
2023年11月,阿某与艾某相识恋爱,2024年6月,阿某伪造B超检查结果,以“怀孕需流产及后续治疗”为由,向艾某及其家属骗取人民币25000元,款项被肆意挥霍,直至案发未追回。
系列敲诈勒索案——
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阿某以非法敛财,多次实施敲诈勒索:
2022年10月,阿某与西某通过微信结识并发生关系,阿某谎称怀孕,以告知其家人相威胁,敲诈800元;
2023年8至9月,阿某与帕某网上结识并见面自愿发生关系,以帕某未给阿某借钱将采取不利行动为由,从帕某处勒索500元;
同月,阿某与尼某通过网络相识并见面发生关系,阿某称遇到困难让尼某向其转账1500元,后阿某又以曝光双方聊天记录相威胁,再次敲诈1000元;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阿某与努某发生关系后拍照,向努某妻子发送照片并以举报致其开除为威胁,并伪造B超虚构堕胎骗取42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某诈骗艾某25000元未退赔,先后敲诈勒索西某、帕某、尼某、努某共计6500元均未归还,犯罪情节恶劣。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判决:判决阿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罚金4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2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罚金6000元;并责令阿某全额返还被害人损失,依法没收作案工具两部手机。
法官说法:

不法分子常利用情感关系、个人隐私实施犯罪,公民需提高警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均属严重侵犯财产权的犯罪行为。诈骗罪强调“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而敲诈勒索罪核心在于通过“威胁、要挟”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
法官提醒,遭遇类似威胁或可疑请求时,应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切勿因隐私泄露担忧而妥协;司法机关将持续强化打击力度,以公正裁判守护社会诚信与公民财产安全。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