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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试点

发布时间:2021-05-3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四川: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试点

  5月24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联系点座谈会,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提高专项监督工作质效。

  今年以来,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解决各类市场主体的痛点、堵点、难点,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提速提质。

  为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做实、做出成效,四川省纪委监委确定成都市高新区、自贡市沿滩区、广元市利州区、南充市仪陇县、宜宾市高县5个县(区)作为联系点,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试点工作,探索可推广复制的监督工作经验。

  本次座谈会强调,优化营商环境,主责在党委政府,抓落实在行业部门,各级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推动。在监督过程中,必须做到监督不“包办”、到位不越位,要把握权力边界,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中也有信任关怀。营商环境中的问题、市场主体的需求是专项监督的方向。要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推动影响营商环境的乱象治理。以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重点,聚焦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服务企业的作风问题,推动服务企业提质提效。监督不等同于检查,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可结合实际运用信息化手段、大数据技术等,以“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

  省市纪委监委将加强指导、上下联动,督促联系点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认真履行职责,大胆改革创新,切实把联系点建设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示范点。(四川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郭兴)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亓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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