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贯彻落实五次全会精神·践悟| 突出政治过硬要求 锤炼纪检监察铁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四川省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梅榕被开除公职

发布时间:2021-05-1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四川省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梅榕被开除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监委对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梅榕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梅榕法律意识淡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牌赢取钱财,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活动;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超计划生育;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利用本人的职务便利或他人的职务影响力,为他人在职务晋升、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梅榕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由省监委给予梅榕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梅榕简历

  梅榕,女,汉族,1965年4月生,四川邻水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8月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1984年7月至1991年8月,在邻水师范学校任教;

  1991年8月至1993年5月,在达县地区财政干部学校任教;

  1993年5月至1997年8月,任达川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1997年8月至1999年6月,任达川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1999年6月至2002年9月,任达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2002年9月至2005年9月,任达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5年9月至2011年7月,任达州市国资委副主任;

  2011年7月至2011年9月,任达州市政协副主席、市国资委副主任;

  2011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达州市政协副主席;

  2016年10月,任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四川省纪委监委)

中国公共信息网摘编亓荃鹏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