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黄丹丽 李爱)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监管,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近日,务川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杨建平、贵州省忠庄监狱驻司法局干警李龙松到丰乐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集中警示教育及法律学习活动。本次学习主要围绕《社区矫正法》及《民法典》法律法规展开工作。
学习会上,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杨建平对整个学习活动的内容作了安排,讲解了召开本次集中警示教育学习的目的,领学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讲解了缓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考验期的有关知识;用真实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重要性及重新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近期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了讲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表扬,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加以警醒。重申了社区矫正日常报到谈话、思想汇报、请销假、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管理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例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述了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法律后果。要求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日常管理规定,各项汇报制度要严格落实到位。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
贵州省忠庄监狱驻司法局干警李龙松警官通过讲述监狱服刑与社区矫正的不同之处,并对什么是社区矫正、为什么要进行社区矫正、怎样进行社区矫正这一概念进行了详细讲解及现场点名回答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大家对社区矫正的认识。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珍惜“高墙外的自由”;要对国家、社会、家庭常怀感恩之心,努力改造,回报社会。
最后,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杨建平对整个学习会作了总结,并用这次集中教育学习的机会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讲解《民法典》亮点内容。杨建平局长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动形象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把法律知识转化为生活语言,重点围绕婚姻关系、物权、合同权、继承权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阐述,讲述了社会反响强烈的“离婚冷静期”“遭遇家庭暴力时人身保护令的申请”“侵权责任中的高空抛物”以及合同签订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生动的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次普法教育。同时,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严格用法律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遵守《社区矫正法》和矫正程序,服从司法所管理,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切勿挑战司法权威,触犯法律底线,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凡事三思而后行,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顺利的度过社区矫正期。
学习会议结束后,忠庄监狱驻司法局干警李龙松警官对近期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训诫教育,要求不服从管理的对象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从监狱罪犯日常生活入手,教育其珍惜高墙外的自由;作为社区矫正对象身份,坚决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并教育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认清自身的错误,并加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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