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不仅仅是曝光
——贵州省三穗县桐林镇“村级曝光台”纪实
公众全民讯(蒋华 张吉春 田鑫)“新场村某家乱倒垃圾”、“xx和xx又扯皮了”、“xx家子女虐待老人”------近日,三穗县桐林镇“村级曝光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直观地曝光了这些社会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农村人民生活富足,物质生活与过去10年相比,有了质的飞跃。但快速增加的物质文化和落后的精神文明使农村百姓变得道德缺失,形成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拿来”主义等歪曲社会主义价值观。出现了富人向政府要低保,部分村民通过堵工等形式谋取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资金,与自己经济利益无关不配合,为争夺山林、土地权属等而扯皮,兄弟间为经济利益相互争斗,子女虐待老人,父母不送子女读书等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改变这一陋习,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三穗县桐林镇探索推出“村级曝光台”农村社会治理新模式。
以村规民约为依据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当前乡镇社会管理工作内容大部分与《村规民约》约定相符,在《村规民约》制定过程中,民约中的每一个条款都经过了全村村民或村民代表经过反复讨论决定,有的是约定成俗的,对村民的约束作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因此在农村的管理工作中,很多情况以《村规民约》为指导进行处理效果更好,“村级曝光台”的曝光以《村规民约》为依据也更能发挥其曝光作用。
以人为镜明得失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桐林镇设立“曝光台”,把身边的人作为一面面镜子,荣辱、得失、文明、陋习……昭然若揭。曝光那些街道车辆乱停乱放、乱搭棚设摊点、乱扔垃圾;消防、食品、道路安全、小偷小摸、破坏公共设施、参与邪教破坏社会正常秩序、不善待亲人、权属纠纷、见义勇为、村级评选的“五好家庭”、“好媳妇”、“好邻居”等行为。以此来提人们的高认识、改正错误,从而形成创造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以及和谐的邻里氛围。
以政府引导为航向
为使“曝光”顺利开展,必须加强组织引导,该镇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对采集的曝光信息进行研判整理,根据曝光制度要求,向问题村寨曝光相关信息。信息采集员主要由镇政府干部、村干及德高望重的寨老等担任,在日常工作时收集曝光信息。政府引导,并建立相关制度,对各村“村级曝光台”运行效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确保“村级曝光台”切实发挥其作用。
以舆论监督显实效
在生活中,人们非常注重自己名誉,害怕村民对自己负面议论,同时这些村民也存在着爱围观、爱看热闹、爱议论的习惯,同时村干进行监督管理。“这些曝光的事情都发生在我们身边,一看就知道被批评的是谁。谁都不想在熟人面前丢人现眼,要是被子女、父母看见了,这脸还往哪里搁。”鹿洞村村民姚茂文说,这比在素不相识的人面前丢脸可怕得多。岑坝村村民陆承杨说:“平时不当回事,现在弄得众所周知,真丢人。”村里卫生、治安等环境的好坏和村民的生活习惯密不可分,有的行为是大家意识不到的,现在通过曝光就能随时提醒村民注意自己的行为。“村级曝光台让我们又爱又怕,”村民们坦言,有了曝光台,村里卫生死角、矛盾和不文明行为都少了,因为都害怕成为曝光台上的主角。
“曝光台”的出现,“照”出了少数人文明精神的缺失。“照”出许多我们没有看到、没有改善或者仍在“沿袭”着的种种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旧的陋习。文明及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实际上就是一个促进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载体。把来自村民和公共单位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公诸于众,广泛地吸引群众驻足评看,对不文明不道德的言行,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鞭策,积极引导逐步改变部分群众落后的生活观念和生活习惯,促进广大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养成良好文明的生活方式,对促进诚信守法、打造和谐社会有很好的作用。(讯息来源:贵州三穗县委政法委)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王志斌 |